陕西省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黄红牌”名单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和《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以下简称“黄红牌”办法)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依据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并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核实,对2021年第四季度严重超标的2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黄牌”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黄红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快提标改造进度,积极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附表
陕西省2021年四季度严重超标排放“黄牌”重点排污单位
序号 | 市区 | 企业名称 | 季度超标率 | 监测点名称 | 超标污染物 |
1 | 宝鸡市 | 岐山县岐星热力有限公司 | 93.75% | 出口 | 氮氧化物 |
2 | 榆林市 | 米脂县银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56% | 明渠排放 | 氨氮、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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