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公告〔2024〕44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408号)第十一条规定,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马晶晶变更为孙官禄),向我厅提出其持有的两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两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别为:(一)许可证编号6529230024,有效期为2020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二)许可证编号:6529020120,有效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8年10月8日。
经研究,我厅同意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均由马晶晶变更为孙官禄,其公司住所、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经营方式、经营类别、经营规模、许可证有效期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gtfwwxsp/202412/59ff860c20ca44b1a62321fae77f1f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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