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参考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环境活动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   作者: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一、“2+26”城市  12月监测结果显示,“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8~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1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3.3%。“2+26”城市中,除石家庄、衡水、沧州市未开展降尘监测外,其他开展降尘监测的25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郑州、廊坊、开封、保定、滨州、唐山、濮阳、阳泉、新乡、鹤壁、德州等11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新乡、安阳、廊坊、滨州、郑州、濮阳、邯郸、唐山、菏泽、保定、阳泉、济宁、北京、德州等1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12月监测结果显示,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5~6.4 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1吨/平方千米·月,同比持平。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西安、三门峡、宝鸡、渭南、运城、临汾等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12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20年12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12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参考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