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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合肥(国家)林业辐照中心:

  你单位《关于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单位已按规定完成钴源辐照装置的退役手续,并将辐射安全许可证交还我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同意注销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020]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12/t20241212_1098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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