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福建省排放源统计主要结果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我省完成2022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全省共完成了5878家重点单位的调查统计工作。其中,工业企业5434家、污水处理厂314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厂)57个、危险(医疗)废物处置厂73个,对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生活源污染情况、农业源污染情况、移动源污染情况等进行了测算统计,统计结果较客观地反映年度全省工业、生活、农业、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现状。
废水排放:总量38.5亿吨。其中,工业源废水排放量19.8亿吨、生活源污水排放量18.7亿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03亿吨。
废气排放:二氧化硫排放量6.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2.1万吨,颗粒物排放量8.0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1万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617.9万吨,综合利用量5671.3万吨,贮存量270.5万吨,处置量730.9万吨,倾倒丢弃量0.003万吨。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sjfb/hjtj_hjzl/202402/t20240206_63931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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