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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布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24年4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O3平均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7%;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同比上升8.7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2%,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4%,其中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1%。

  

  图1 2024年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2 2024年4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二、重点区域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4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0%;O3平均浓度为1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1%。

  4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9%,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0%。

  4月,北京市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0%;O3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8%。优良天数比例为80.0%,同比持平;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3%。

  (二)长三角地区

  4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平均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

  4月,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3%。

  (三)汾渭平原

  4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3%;O3平均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1%。

  4月,汾渭平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0%,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3%,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7%,其中重污染天数比例为1.3%。西安、铜川、咸阳、渭南和宝鸡市均出现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图3 2024年4月全国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比较

  三、重点城市排名

  4月,168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黄山、海口等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空气质量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长春、阳泉、哈尔滨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见附表1。

  4月,168个重点城市中:PM2.5浓度排名前20位城市依次是拉萨、黄山和乌鲁木齐等城市(从第1名至第20名);PM2.5浓度排名后20位城市依次是长春、哈尔滨和沈阳等城市(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见附表2。

  4月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及具体天数见附表3。

  附表 1

  2024年4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 2

  2024年4月168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附表 3

  2024年4月重点区域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城市名单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xwfb/202405/t20240517_1073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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